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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法律意见书(案例)

发布时间:2017-12-08 15:15:55 浏览:0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陈某父亲的委托,并经犯罪嫌疑人陈某同意,指派刘xx律师担任贵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本律师仔细地阅读了所有的案卷材料,多次会见了陈x,查找了相关的资料,现就陈x所涉嫌的罪名、犯罪事实以及在该案中所处的地位、影响量刑的具体情节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敬请采纳!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那么由抢劫罪变更为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该怎么写呢?下面的案例可供参考!

  xx区人民检察院: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陈某父亲的委托,并经犯罪嫌疑人陈某同意,指派刘xx律师担任贵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本律师仔细地阅读了所有的案卷材料,多次会见了陈x,查找了相关的资料,现就陈x所涉嫌的罪名、犯罪事实以及在该案中所处的地位、影响量刑的具体情节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敬请采纳!

  陈某不构成抢劫罪,理由如下:

  一、关于当场使用暴力:结合犯罪嫌疑人陈某、潘某的供述、被害人梁某的陈述及整个案发的过程,从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观方面分析:陈某并没有用菜刀砍梁某的主观意图,菜刀系陈某吓唬被害人的工具,如果真的要砍被害人,陈某应该在刚进入宾馆的门时就已经砍了,这一点必须明确,详见:陈某供述:p8页拿刀在被害人面前晃,被害人出于恐惧下意识抬手挡,到划到被害人到手指了,流血了;潘某供述:p28页:问:你们使用菜刀在梁某面前晃是否真的要是想要用刀砍梁某到身体?答:不是,当时比划吓唬梁某迫使他出钱。梁某陈述:p51、52页:陈某拿着一把菜刀指着我让我把衣服脱光,我当时不想脱衣服,陈某拿着菜刀在我头部位置比划,并用菜刀拍打我的头,我就下意识的抬起左手准备护住头部,菜刀就划到了我护住头部的左手食指上,左手食指被划开了长约3厘米的口子。

  上述事实表明:陈某使用暴力的目的只是:1、吓唬被害人,让其知道自己做错了很严重的事;2、陈某听了梁某陈述其与陈某老婆发生性关系后,非常气愤只是强迫梁某脱衣服,拍裸照、拍视频,且此举系出于“报复”心理,并没有直接针对被害人的财产。

  二、关于“抢劫”100800元,对于抢劫性质的认定:

  1、因梁某知道自己与潘某(陈某老婆)发生性关系,自己在道德伦理上讲系破坏别人家庭的行为,自己有很大过错,且陈某威胁要把此事告诉梁某老婆,梁某因为害怕其老婆知道此事(若梁某自己老婆知道自己干了这种龌龊的事,自己的婚姻也会面临危机),之后,梁某下跪求陈某不要打电话给他老婆,并愿意就与潘某发生性关系一事给陈某经济补偿,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后价钱定为8万元,这可以看出:8万元的经济补偿金额并不是陈某拿着刀逼迫梁某给的,系梁某认为自己有很大过错且怕自己老婆知道这个丑事,自愿给的钱,上述陈某的行为,充其量只是借梁某与他老婆发生性关系这个事件敲诈梁某一笔钱财。

  2、在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后,谈好补偿金额后,针对给付时间双方存有争议,陈某强烈要求当场给付,但梁某要求给一个星期时间凑钱,之后,陈某恐吓梁某必须当场给钱,梁某因为害怕,当场把信用卡给了陈某和潘某,这可看出:陈某恐吓吓唬梁某仅针对给付赔偿款的时间。

  3、关于陈某再次要求2万元“辛苦费”:陈某并没有采取任何暴力行为,系双方谈定的。  由上述事实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陈某的行为不符合当场对财物对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强行劫取财物对行为,因此,该案性质认定为抢劫是不恰当的,本律师认为该案的性质应认定为敲诈勒索较合适。

  三、本律师在会见陈某时,陈某陈述的下列情况,恰恰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没有查明的,具体如下:

  1、在该案的发生过程中,梁某的戒指落下了,陈某与潘某主动联系梁某,并将戒指还给了梁某,试想若是真有意实施抢劫,还会要送还给丢失戒指的人吗?

  2、在陈某拿刀恐吓梁某时,不小心碰到梁某的手指,手指流血后,陈某即刻让潘某去买创可贴给梁某包扎手指用。

  3、陈某还让梁某有保证书,内容为:本人梁某因强奸陈某老婆,特以一十万元作为精神补偿,款一到账,双方概不互相追究责任,试问:哪个实施抢劫的人,拿到钱还不赶快走人,还会浪费时间让其写保证书?

  4、双方在处理该事件后,陈某还留给梁某手机号码,若是真的实施抢劫,应该是害怕受害人找到实施抢劫的人,怎还会留下手机号码,让对方能联系到?这与常理不符。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敬请采纳!

  辩护律师:刘xx

  年 月 日

  法律意见书撰写注意事项:

  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件,到实际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等。

  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必须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寻找出有关适用的法律依据,对问题经过梳理、分析、比较对照,从中归结出正确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实可行。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前来咨询律师详情!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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