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视同解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不直接等同于解雇。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再续签,且劳动者愿意续签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视为非因劳动者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还规定了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在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拒绝续签,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时未提前通知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其中包含提前通知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
1. 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如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若是因员工过错(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而辞退,虽然理论上可能无需提前通知,但仍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上述严重过错行为,并按照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若企业在辞退员工时未按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员工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赔偿相应的损失或恢复劳动关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并不能一概视同为解雇行为。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上述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存在解雇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如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取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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