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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伤赔偿协议能否对抗第三人?

发布时间:2024-03-26 13:42:41 浏览:0
  本问题涉及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范围,特别是其是否能对抗第三方侵权责任的问题。简单来说,工伤赔偿协议一般仅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约束力,通常不能直接对抗第三人。

工伤赔偿协议能否对抗第三人?

在法律体系下,工伤赔偿协议是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的协议,主要解决的是劳动关系内部的赔偿问题。这种协议通常不影响劳动者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的权利,因为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源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使用者请求赔偿。即使受害者已经从使用者那里获得了工伤赔偿,仍不影响其对第三方侵权责任的追偿权。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赔偿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劳动者在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后,仍然可以依法向实际侵权的第三方主张赔偿。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未经工伤认定即签订赔偿协议有效吗?

对于工伤赔偿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未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工伤,直接签订的赔偿协议效力存在争议。

一方面,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完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并且赔偿数额不低于法定标准,那么从民法典关于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的原则出发,此协议可能被视为有效。

另一方面,如果赔偿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应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则可能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请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重新确定赔偿数额,即此种情况下未经工伤认定的赔偿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示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虽然理论上未经工伤认定可以签订赔偿协议,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先完成工伤认定程序,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因赔偿数额不明或不足引发后续纠纷。

工伤赔偿协议未经公证是否影响效力?

工伤赔偿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其效力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内容是否合法。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该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未经公证,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虽然公证不是工伤赔偿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明力上更强。公证能够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增强协议的执行力度,并在纠纷发生时为司法机关提供有力证据。根据《公证法》的规定,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3. 同样,《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还规定了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总结:工伤赔偿协议未经公证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和执行力,有利于保障双方权益。

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限于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不能排除或减轻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劳动者在获得工伤赔偿的同时,如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仍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该第三方主张赔偿。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得到全面、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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