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与名誉侵权在举证责任上有何不同?
1. 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诽谤罪的举证责任主要在于公诉机关。如果行为人被控告诽谤,公诉机关需要证明被告人的言论或行为确实存在,并且具有诽谤的故意,即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名誉。被告人一般无需自证清白,除非公诉机关的证据不足。
2. 名誉侵权:在名誉侵权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等规定,受害人需要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受害人需要证明被告的行为确实存在,这些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实际的损害,而且行为人有过错(如明知是虚假的还散布)。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网络诽谤如何取证及固定证据?
网络诽谤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对他人进行的诽谤行为,它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属于违法行为。对于网络诽谤的取证和固定证据,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受害者或其代理律师需要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诽谤内容的网页截图、URL链接、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论坛帖子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证明诽谤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
其次,需要确定诽谤内容的发布者。这可能涉及到向网络服务提供商(如社交媒体平台)请求用户信息,这通常需要法院的协助,因为个人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
再次,如果诽谤造成了实际损害,如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还需要收集相关的损失证明,如医疗记录、收入减少的证明等。
最后,如果诽谤涉及大量公众,可能需要收集证人证言或者专家意见,以证明诽谤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所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不论其来源如何,都可以作为证据。
3.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在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的过程中,应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好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以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
诽谤罪的举证责任主要在于公诉机关,而名誉侵权的举证责任主要在于受害人。这反映了我国法律对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的不同处理方式,也体现了对公民权利保护的平衡考虑。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诽谤罪还是名誉侵权,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举证,确保公正审判。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别担心!大律师网为您提供专业律师咨询服务,快速解决您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