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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特别程序可以调解吗?特别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1-27 11:29:54 浏览:0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也不乏会遇到像宣布失踪或者宣布死亡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特别诉讼程序。那么2020年特别程序可以调解吗?特别程序的特点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小编往下了解吧。

2020年特别程序可以调解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特别程序案件适用民诉法特别程序章的规定,特别程序章没规定的,适用民诉法的其他规定,所以特别程序适用调解。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予以审理:

  (1)选民资格案件;

  (2)非讼案件,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3)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

  (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020特别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1.实行一审终审。(即不能上诉)

  2.不适用再审程序。

  3.独任审理

  例外:(1)选民资格案件;(2)重大、疑难的案件。《民诉》第178条

  4.管辖:基层法院管辖。

  选区所在地,下落不明人住所地,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被认定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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