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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配送法律合同有哪些种类?

发布时间:2018-03-29 17:26:44 浏览:0
  根据合同是否包含商品销售内容的标准,配送合同可以分为配送服务合同、销售配送合同。配送服务合同是指配送人仅接收用户的货物,并按用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在指定时间送至用户指定地点,由用户支付配送服务费的合同。销售配送合同,是指配送人在将物品所有权转移给用户的同时为用户提供配送服务,由用户支付配送费(包括所售商品价款和配送服务费)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物流配送法律合同有哪些种类?

  一、配送合同的概念

  配送合同并无法定概念,但要对配送合同展开论述则必须先明确其概念。我们认为配送合同是配送人根据用户需要为用户配送商品,并由用户支付配送费的合同。用户是配送活动的需求者,配送人是配送活动的提供者。配送费是配送人为用户提供商品配送活动而取得的对价。

  二、配送合同的种类

  根据合同是否包含商品销售内容的标准,配送合同可以分为配送服务合同、销售配送合同。

  1、配送服务合同是指配送人仅接收用户的货物,并按用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在指定时间送至用户指定地点,由用户支付配送服务费的合同。

  配送服务合同可以由销售—供应配送的销售企业与其用户签订,在第三方配送的配送人为代购而不为销售活动的情况下,也可以由该第三方配送的配送人与用户签订。

  配送服务合同中配送人仅提供单纯代订、代存、代供等物流配送服务,而不进行商品销售,合同双方当事人也仅就与配送服务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将协商一致的内容加以确定。该类型配送合同下的货物只发生物理位置的转移和物理形态的变化,而不涉及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在配送服务的过程中,货物所有权自始至终均属于用户所有。

  由于该类型配送合同中的配送人不进行商品销售活动,因此相应的配送费并不包含购买商品的费用,配送人所能获得的配送费仅为其所提供的交接、配货、运送等配送服务的服务费数额。

  2、销售配送合同,是指配送人在将物品所有权转移给用户的同时为用户提供配送服务,由用户支付配送费(包括所售商品价款和配送服务费)的合同。

  具体而言,销售配送合同又可分为以下两类:

  ①第一方销售配送合同。

  这种类型的配送合同主要是指销售配送下销售企业与用户所订立的合同,以及销售—供应一体化配送下销售企业与用户所订立的包含销售与配送双重内容的配送合同。

  ②第三方销售配送合同。

  该类型的配送合同主要是在第三方配送中由专业的可提供配送服务的物流企业与用户所签订的。第三方配送的配送人可以在提供配货、送货等流通服务以外,为其用户提供订货、购货等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配送人与用户所订立的配送合同也属于销售配送合同。具体地说,就是由用户将自己需要的产品型号、种类、各部件的要求、规格、颜色、数量等信息提供给配送人,由配送人负责按此订货、购货、配货及送货。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物流配送法律合同的种类”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在阅读后会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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