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劳动者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这一时效期间,当事人不得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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