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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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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流程规范化收费项目公开透明【成功案例】林智敏律师代理米线公司横向反垄断协议纠纷案
一、当事人
原告:坚某云米线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哲某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二:某谷物食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同业经营者
二、案情简介
2023年3月,被告一(哲某食品公司)率先与被告二(某谷物公司等3家米线厂商)签订《鲜米线购销合同书》,建立价格卡特尔体系:一是锁定统购价确保原料端控制,二是通过8月初《调价通知》固定零售端水米线价格,三是对中间商实施分类定价。
同年4月股东会决议首次出现联合抵制条款,要求签约厂商不得向第三方销售,并建立5万元罚款机制。8月发布的《执行通知》进一步强化断供威胁,明确对非协议商户实施集体停货。至9月底,哲某公司通过《合作协议》《供货协议》完成市场闭环:向91家中间商和摊位收取保证金,要求其独家销售协议厂商产品,违约将面临5万元罚金及联合断供,最终导致原告(坚某云公司)等非协议方被迫退出当地米线市场。
三、原告诉讼请求
1、主张被告构成横向垄断协议(价格固定+联合抵制)
2、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
3、请求认定协议无效并停止垄断行为
四、被告辩护意见
1、否认存在垄断合意
2、辩称协议仅为普通商业合作
3、主张原告经营困难系自身原因
五、案件争议焦点
1、纵横交错的协议是否构成横向垄断?
2、惩罚性条款(违约金/断供)的垄断性质如何认定?
3、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六、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仅支持原告2万元合理开支;
二审法院:改判赔偿110万元(含合理开支)并认定连带责任
七、案件总结
1、协议性质认定:形式上的纵向安排实质构成横向垄断;
2、司法创新:首次明确"协议网络化"垄断的裁判标准
3、行业影响:为食品行业经销体系反垄断合规提供标杆案例
八、本案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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