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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律对家暴受害者的财产分割有何特殊规定?

发布时间:2024-03-10 15:09:33 浏览:0
  在处理家庭暴力相关案件时,我国法律对受害者的财产分割作出了特殊规定,旨在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平正义原则。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受害者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可获得适当照顾,以及施暴者可能因其过错行为导致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对家暴受害者的财产分割有何特殊规定?

1. 家庭暴力行为视为婚姻关系破裂的重大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属于有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即家暴受害者可以要求多分得共同财产。

2. 特殊情况下,施暴者可能不分割财产:如果家庭暴力行为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或者基本生活条件,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8条,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受害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判决施暴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28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同时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此提出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存在上述过错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决定其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

家暴受害者能否起诉离婚并争取抚养权?

家庭暴力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并且家暴受害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如果遭受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作为法定离婚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婚姻法》也规定了“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家暴不仅影响到受害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也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当家暴受害者起诉离婚时,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家暴行为对子女成长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家暴实施者因其行为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可能会影响其争取抚养权的诉求。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4.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解除婚姻关系、获得抚养权等。

家暴受害者不仅可以起诉离婚,而且在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由于家暴行为对子女利益的明显损害,受害者在诉讼中有较大可能性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法律体系下,家暴受害者的财产权益得到了充分重视和保护。在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环节,法官会基于施暴者的过错程度及受害者的实际损失,灵活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实现对家暴受害者的公正补偿和合理照顾,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家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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