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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认定有纠纷,员工权益该如何保障?

发布时间:2018-03-15 17:32:47 浏览:0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如果发生纠纷,劳动者应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主张自己的权益,在纠纷解决的程序上,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主要包括不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因此需要注意签订的合同内容,一旦发生纠纷也有保障的渠道。那么如果劳动关系认定有纠纷,员工权益该如何保障呢?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就相关问题整理了该问题的一些回答,大家一起跟小编来了解了解。

  首先,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如果发生纠纷,劳动者应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主张自己的权益,在纠纷解决的程序上,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主要包括不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其次,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用工关系,如果用工单位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用工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主要有:没有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没有按照派遣协议约定缴纳社保费,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奖金和福利等、没有安排休息休假、无故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等。劳动法律法规对于用工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如何承担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92条只是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于劳务派遣单位自己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为何要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法理上也无法讲得清楚。对于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更是没有任何规定。但是由于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也是劳务派遣单位选择的,劳动者是派遣单位派遣出去的,所以派遣单位应该负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和责任,因而当用工单位违法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符合法理的基本逻辑。

  所以,即将在2014年3月1日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无论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都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请劳动仲裁时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

  相关知识:

  事实劳动关系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签订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筑企业发包方需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转包项目时,有义务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并对该转包的用工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劳动者可就劳动关系的确立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依照劳社部发 〔2005〕 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般认为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则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要如何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由劳动合同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其他构成要件,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事实劳动关系,是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

  相信有了大律师网小编的归纳整理,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如果劳动关系认定有纠纷,员工权益该如何保障,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参考这些资料,如果还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要咨询,欢迎到大律师网。



(编辑:沐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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