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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如何计算?什么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发布时间:2022-08-09 11:05:47 浏览:0
  年假是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那么年假如何计算?什么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今天就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的步伐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

年假如何计算?

  《职工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应休天数

什么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大律师网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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