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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孕妇能被调岗降薪吗?

发布时间:2024-04-10 09:50:09 浏览:0
  孕妇作为特殊劳动群体,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公司不能随意对孕妇进行调岗降薪,除非这种调整是出于对孕妇健康和安全的考虑,并且在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上不应低于原有的标准。

孕妇能被调岗降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亦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职务、等级及其他福利待遇。同时,如果因为孕妇的身体状况或胎儿的保护需要调整工作,应确保新的工作岗位不增加孕妇的劳动强度和风险,且薪资待遇不变。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社保转移手续在离职后应如何办理?

社保转移是员工在更换工作地或离职后必须处理的一项重要事务,以确保其社会保障权益的连续性。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部分。离职后,员工需要将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

首先,员工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是办理社保转移的基础文件,证明了你的就业状态变动。

其次,到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保转移。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如果转移至户籍地)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

然后,原社保经办机构会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将你的社保信息传递给新的社保接收地。

最后,你需将这些凭证带到新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接收并办理转入手续。新单位应当在你入职30日内为你办理社保登记。

【相关法条】

1.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缴费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3.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4.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3〕59号)对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也做了相关规定。

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企业破产清算时,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当一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能单方面由企业自行解除。这是因为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严格的保护。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的工资、社保等应优先清偿,而且员工有权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获得经济补偿。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对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继续履行职责的,其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这意味着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而不是企业单方面解除。

3.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企业在破产清算时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而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孕妇在工作中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公司不能随意对其进行调岗降薪。如果孕妇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建议企业和员工都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温馨提示:以上是大律师网法务对“孕妇能被调岗降薪吗”问题的回答,如您需要更多法律支持,请到大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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