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存在共有权人争议?
1. 权属来源调查:首先应查看房屋所有权证,确认产权人的基本信息,同时查阅房屋原始的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等资料,追溯权属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共有人情况。
2. 登记信息核实:通过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获取最新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明确房屋的权利状态、权利人以及是否有抵押、查封等情况,并关注是否存在共有情况及共有人的份额比例。
3. 法律文件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共有协议、离婚协议、继承公证书、赠与合同等可能涉及产权分配或变动的法律文件,以便确定是否存在共有权争议。
4. 当事人询问:直接与卖方进行沟通,询问房屋产权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其他未登记的隐性共有人,如夫妻共有、家庭成员共有等,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声明和保证。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至三百零一条对共有财产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指出,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
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也规定,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以便核实不动产的权利状况。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中对共有不动产的转让、抵押等问题亦有详细规定。
如何判断二手房屋是否存在司法查封状况?
判断二手房屋是否存在司法查封状况,主要涉及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以及相关法院公开信息的查询。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所有不动产权利状态变动,包括查封、抵押、转让等,都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第一步是通过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查看其是否被标注为“查封”状态。
其次,由于部分司法查封信息可能尚在办理公示或更新阶段,未完全体现在不动产登记资料中,故还需要查阅相关法院的公开信息。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执行案件中的财产查控行为会进行记录,公众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各地法院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指定的信息公开平台,查询与该房产相关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件,以确认房屋是否处于司法查封状态。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条:“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4. 各地法院普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等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开各类生效裁判文书,其中包括有关财产查封的法律文书。
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存在共有权人争议需要通过多方面的法律事实调查和严谨的法律文件审查,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应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交易安全,避免因产权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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