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的同性能不能去台湾结婚?
由于户籍限制、法律适用和政策因素等多方面原因,大陆的同性目前无法在台湾结婚。依据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同性婚姻的登记结婚,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才可在台湾结婚,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都是大陆居民,即使到台湾也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即使有一方是台湾居民,也必须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且,大陆居民前往台湾需要合法正当的理由,而结婚登记并不属于此类理由。因此,从政策层面来看,大陆的同性也无法以结婚为目的前往台湾。
同性婚姻合法有希望吗?
目前在中国大陆,同性婚姻合法化尚未有希望。依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的行为,且符合法定的年龄和亲属关系等条件,没有将同性恋包括其中。因此,同性之间无法在中国大陆取得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过,同性恋行为本身在中国并不构成违法,同性恋者作为公民,其享有的其他合法权益仍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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