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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向哪里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办理公证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2-24 浏览:
导读: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个人或组织的申请,对其民事行为或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可以为个人或组织提供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的服务。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公证处”的相关内容,那么,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哪些事?应当向哪里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办理公证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哪些事?

应当向哪里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办理公证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公证事项,也即是公证机构提供的证明法律服务,这是公证机构最主要、最基本的业务。

  《公证法》第11条列举了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本条第11款是兜底条款,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愿申请办理公证的,只要符合真实合法原则,公证机构都可以办理,如票据背书公证、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商标证书公证、现场监督公证等。

  二、公证事务,也就是公证机构提供的非证明法律服务。

  《公证法》第12条列举了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项:(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2)提存;(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事务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证法律服务产品类型的多样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如近年来,全国部分公证机构开展家庭理财、资产管理、财富传承等公证法律业务,创新开展家庭财产分割、绿色继承、意定监护、遗嘱信托养老保险反向抵押公证等公证业务,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中多层次、宽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取得了积极成效。

应当向哪里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应当向哪里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办理公证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公证法》第25条规定了公证机构受理公证事项管辖的规定。公证管辖是指各公证机构之间受理公证事项的职责划分与权限分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但是,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从更方便当事人的角度考虑,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既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管辖,也可以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公证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应当向哪里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办理公证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公证机构判明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出具公证书的重要依据。公证机构只有在充分掌握证据后,才能保证出具公证书的真实性。证据的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证据的收集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使用盗窃、窃听等手段获取的证据。当事人提供的公证证明材料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试听资料、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电子数据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相互印证,不充分不完备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补充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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