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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2-09-14 浏览:
导读: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占用不属于自己的钱财,就通过各种方法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以便可以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骗取一定数额的财物。这种行为由于破坏了市场的金融秩序,已经属于犯罪行为了。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金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各类不同金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第四十二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第四十三条 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第四十四条 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2款)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第四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195条)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3、骗取信用证的;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四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第四十七条 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197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第四十八条 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金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金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金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金融诈骗罪的主体包括哪两种?

  金融诈骗罪的主体,由于金融诈骗罪形式多样,方法各异。所以,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其中,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以保险索赔形式进行诈骗的则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亦以共犯论处。

  以上就是关于金融诈骗罪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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