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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的债务要一起还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2-12-05 浏览: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也就是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然也不需要一起偿还了。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夫妻分居的债务要一起还吗?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也就是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然也不需要一起偿还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分居的债务要一起还吗?

夫妻分居的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分居之后,获得的财产仍旧算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那么双方就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仍旧是夫妻;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分居还要给生活费吗?

  夫妻双方在分居状态下也是可以向对方索要生活费的,因为,夫妻双方虽然在分居期间,但是婚姻关系仍然处于存续期间,双方也就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另一方给必要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夫妻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对处于分居状态的配偶(没有离婚前,仍然是夫妻关系),应依法定义务给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夫妻分居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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