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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可以不经过法院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02-27 浏览:
导读:盗窃罪不可以不经过法院。关于“盗窃罪可以不经过法院吗?”的问题,下面大律网法务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盗窃罪可以不经过法院吗?

  行为人如果因为盗窃而被逮捕了,也只是暂时的措施,并不代表行为人就一定是有罪的,而要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都是无法直接对行为人定罪的,因为审判权是在法院那里。要想对行为人定罪,那么必不可少的是要经过法院的。因此,盗窃罪不可以不经过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盗窃罪】: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可以不经过法院吗?

盗窃罪跟征信黑名单有关系吗?

  正常情况,盗窃罪和征信黑名单是没有关系的,但如果犯罪人员没有履行判决结果就会出现在征信黑名单。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论犯罪人员盗窃的数额多少或情节程度如何,都是需要缴纳罚金的。而当犯罪人员没有缴纳罚金的时候,法院可能就会强制执行,那么犯罪人员就会出现在征信黑名单中。因此,盗窃罪跟征信黑名单是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盗窃罪】: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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