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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有效期是多少年?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03-14 浏览:
导读:法律规定了二十年。关于“欠条有效期是多少年?”的问题,下面大律网法务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欠条有效期是多少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借条是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诉讼时效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但同时法律规定了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欠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欠条有效期是多少年?

欠条的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欠条的诉讼时效过了那就没有什么办法,虽然还是可以起诉,但是就算是起诉了也是没有什么用的,这种情况只能和对方进行协商,看看对方还愿不愿意履行还款的义务,如果不愿意的话那也没什么办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欠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欠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法务收集的关于“欠条有效期是多少年?”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相信大家也有时会运用此类知识。所以我们也应该深入了解这些内容,以便能够解决生活中发生的此类问题。但如果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到大律师网上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由他们带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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