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举证责任一般由控方承担。具体刑事诉讼举证承担责任如下:
1、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检察院负责举证。
2、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最轻的证据,辩护人和被告人有举证权。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应当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被采信的,应当撤诉。
举证责任并不一定意味着所有证据都必须由控方提供和承担。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也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证据,例如在自卫或正当防卫等情况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举证责任】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通常在数年或数十年以上,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刑事案件的追诉期因案件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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