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方无法或拒绝支付费用,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规定,劳动仲裁费用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支付通知书,由申请仲裁的一方先行垫付,待仲裁裁决生效后,败诉方应当在限期内履行仲裁裁决,并向胜诉方支付仲裁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两大类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的前提,是劳动者认可该裁决,如果劳动者不服该裁决,于15天的法定期限内可提起诉讼,则仲裁裁决并不产生终局效力。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只赋予了劳动者提出诉讼的权利,用人单位对于此类裁决不服,是不能向法院提出起诉的,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在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寻求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制定更为合理的维权策略。如果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一般来说无法再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维权。不过,您仍然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维权,例如: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协助处理;2.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要求其判决用人单位赔偿您的经济损失;3.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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