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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单位盖章能解除就业协议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11-27 浏览:
导读:就业协议是一种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它是为了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而制定的。那么未经单位盖章能解除就业协议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未经单位盖章能解除就业协议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就业协议。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的解除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般情况下,解除就业协议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如果一方不同意解除协议,另一方无法单方面解除协议。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当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才生效。如果劳动合同未经单位盖章,则该劳动合同无效

  因此,如果就业协议未经单位盖章,则该协议无效,也就无法单方面解除该协议。如果需要解除就业协议,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经单位盖章能解除就业协议吗?

就业协议书是三方协议吗?

  就业协议书和三方协议是一样的。它们都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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