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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11-30 浏览:
导读:恶意透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还可能导致法律后果。因此,建议持卡人按时偿还信用卡债务,避免发生逾期或恶意透支等问题。那么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持卡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信用卡没有还款意愿,并且故意拖欠信用卡欠款不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观上实施了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二是未到银行催收阶段,采取潜逃、藏匿等手段逃避催收。

  3、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数额较大”。

  4、多次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如果只有一次恶意透支行为,其数额尚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连续三个月以上多次进行恶意透支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多次进行恶意透支”,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恶意透支的情形包括哪些?

  恶意透支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

  2、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

  3、透支后逃逸,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

  5、使用透支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以上是关于“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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