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图片新闻 >> 新闻详情

可以与分公司签劳务合同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12-06 浏览:
导读:在与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完整、公平、合理。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关于“可以与分公司签劳务合同吗?”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可以与分公司签劳务合同吗?

  可以与分公司签劳务合同,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劳务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

  3、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签订劳务合同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4、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完整,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合同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

  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以与分公司签劳务合同吗?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主体、性质、权利义务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1、主体: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2、双方关系:劳动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劳动风险责任: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法律干预程度: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以上是关于“可以与分公司签劳务合同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