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图片新闻 >> 新闻详情

涉外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理?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1-25 浏览:
导读:在中国,涉外婚姻的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文化传统。那么 涉外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理?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涉外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理?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1、一般由国内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涉外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理?

涉外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涉外离婚诉讼的时间长短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种情况下,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

  另外,涉外离婚案件的审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在国内离婚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涉外离婚案件的期限,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是关于“ 涉外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理?”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