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重建需要报批。具体的报批程序如下:
1、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重建的详细信息、建筑用途、设计方案等。
2、村级审查,这可能涉及到对重建计划的可行性和合规性的评估。
3、部门联审,包括规划、土地使用、环保等方面的审查。
4、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将综合考虑上述审查意见以及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5、如果申请得到批准,规划部门将发放规划许可,这规定了建筑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
6、获得规划许可后,乡镇人民政府将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这是允许使用宅基地重建的正式文件。
7、获得批准后,需要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和宅基地批准书上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包括申请施工许可、土地确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重建房子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建房报告,需要附上2/3以上村民代表的签字。
2、《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3、前后左右邻居无意见的签字(附上电话号码)。
4、居(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和社区(村)委会议记录,需要代表签字。
5、居(村)民小组公示和社区(村)公示,公示原件及公示照片。
6、《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需要片干签字。
7、一户一宅证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证明,需要签字盖章。
8、分户证明、集体土地上无住宅证明(无房户新建提供)。
9、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涉及分户的提供兄弟俩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10、安全拆除和安全施工协议书。
11、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旱厕拆除、改造)管控表。
12、《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上述材料全部交由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街道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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