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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天离职要不要开离职证明?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6-05 浏览:
导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必须出具的一份重要文件。这份证明主要用于证明劳动者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的工作期限、受雇职位、离职原因等基本信息。那么试用期三天离职要不要开离职证明?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试用期三天离职要不要开离职证明?

  试用期三天离职需要开离职证明。无论是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对于劳动者来说,离职证明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也可以凭此转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试用期三天离职要不要开离职证明?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违法吗?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也都有类似的规定,强调离职证明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文件,也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如果公司拒绝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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