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主权利是指当事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不受外力干预和强制,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的自由。婚姻自主权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结婚自主: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自由选择并确定自己的婚姻对象,不受任何强制和干涉。这意味着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婚姻当事人,不得干涉婚姻当事人的婚姻选择,包括父母、亲属、朋友、单位领导等。
2、离婚自主:婚姻当事人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离婚意愿,不受对方或其他人的阻挠和强制。这同样要求任何人不得干涉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包括在离婚过程中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自主权利的保障主要依赖于法律的规定和执行。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婚姻自由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当婚姻自主权利受到侵害时,个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婚姻自主权利?”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