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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多久变成失信执行人?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8-01 浏览:
导读: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直至履行判决书还清欠款后5年,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被执行人多久变成失信执行人?

  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直至履行判决书还清欠款后5年,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被执行人多久变成失信执行人?

  被执行人无能力偿还怎么办?

  被执行人声称自己无力偿还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允许被执行人延期,甚至是分期偿还;同时,还可以收集证据,查询对方名下的不动产或者大额动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已经死亡的,可以要求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额,替他偿还债务。对于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被执行人,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对于有能力偿还却声称没有能力的被执行人,债权人应当拿着有效的债权债务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追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强制拍卖变卖来偿还债务。同时,如果被执行人在债务清偿的过程中突然去世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继续执行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 执威慑制度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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