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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哪些费用?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8-06 浏览:
导读: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详情。

工伤保险赔偿哪些费用?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公司承担多少?

  工伤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经过鉴定伤残等级之后,根据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赔偿;并且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保险赔偿的详细内容。通过大律师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来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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