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中男子无事生非,强拿硬要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名。
关于是否构成抢劫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方面有着不同的主观故意,抢劫罪寻求更大额度的获取财务,寻衅滋事罪更多的属于寻求刺激,填补内心空虚的情况。
案件中男子并不在意他人发现自己索要钱财的事实,叫邻居担保以及在公共场所公然殴打被害人母亲都体现了这一点。所以该男子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有以下特定情节的,将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或者多次纠集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将会被视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务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利,有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明知其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财务的危害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罪将根据严重程度,刑期在三年以下到无期徒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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