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小三怀孕不一定能告男方重婚罪。重婚罪的认定关键在于男方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而非是否导致第三者怀孕。
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只是与小三发生性关系并导致其怀孕,但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那么就不构成重婚罪。如果男方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则可能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
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即行为人通过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一夫一妻制度。
2、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而重婚,即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即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成立婚姻关系。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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