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头条新闻 >> 新闻详情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9-10 浏览:
导读: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户口迁移的详细内容。户口迁移在当今社会上很常见,人们对于户口的迁移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在了解户口迁移的过程中,人们要按照当地的政策准备相关材料。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来咨询哦。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