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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1-02 浏览:
导读:汇编作品作为一类独特的创作形式,其著作权归属于汇编人,但行使著作权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大律师网在本文将为您介绍“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这意味着,当汇编人通过选择、编排等方式,将已有的作品或片段汇集成一个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时,该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即归属于汇编人。然而,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必须注意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汇编人在使用他人的作品片段时,必须获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汇编作品有哪些?

  汇编作品根据其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汇编作品类型:

  1、期刊:通常由多篇独立的文章组成,这些文章由不同的作者撰写,编辑者通过选择和编排这些文章,形成具有特定主题或风格的期刊。

  2、文集:将多位作者的作品汇集在一起出版的作品集,这些作品可能属于同一主题、体裁或风格。

  3、辞典:汇集词汇、短语、释义等内容的工具书,通过选择和编排各种词汇和短语,形成一部完整的辞典。

  4、画册:将多幅绘画作品汇集在一起出版的作品集,这些绘画作品可能由不同的艺术家创作。

  5、摄影集:将多幅摄影作品汇集在一起出版的作品集,这些摄影作品可能属于同一主题或风格。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以上是关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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