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是指员工在未经企业或部门的批准而缺勤的行为。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若有事需短暂离岗,应先打招呼并安排好工作;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不得无故不到岗、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
1、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等等,类似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2、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开除,但单位不能扣押员工已上过班的工资。
3、有的单位会用其他方式,如按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而不是直接克扣工资。
4、对于旷工扣工资的行为,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立案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
第三十三条 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