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般来说,无效合同都可撤销,但这两者并不是完全一样的,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这两个合同的产生条件不同,无效合同是因为主体不适格、违反了法律法规等条件而导致合同称为无效合同;而可撤销合同是因为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原因而产生的。这两个合同的效果也不同,无效合同的结果只会是无效,而可撤销合同的结果可根据当事人的选择,有有效和无效两种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得不被国家所认可与保护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可撤销合同则是指因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具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的权利,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失效,成为无效合同,一般的无效合同都可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