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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何为诉讼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原则?

发布时间:2024-03-27 13:03:46 浏览:0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原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这一原则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财产分割的公正性。

何为诉讼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诉讼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平等分割原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这意味着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原则上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财产分割时,如果一方抚养子女或者因抚养子女负担较多义务,或者女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等方面付出更多,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3. 体现贡献大小原则:对于夫妻双方通过各自劳动、投资等方式对共同财产作出的贡献大小,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当予以考虑,以实现公平正义。

4. 尊重约定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就财产归属有过书面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应当尊重其约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等。

如何理解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公平原则?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程序。其中的“自愿、公平原则”是协议离婚的核心要素。

1. 自愿原则: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离婚决定和离婚协议内容两个层面。首先,离婚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误解等非自愿情况,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所规定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也应当是双方在充分理解和沟通的基础上自愿约定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以权势、地位或者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接受不利条件。

2.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离婚协议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不能因财产分配等因素而损害子女的权益。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以上规定均体现了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公平原则,确保了离婚过程中各方权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协议离婚后能否反悔并提起诉讼?

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并依据该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轻易反悔的。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登记备案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这并不意味着协议离婚后绝对不能提起诉讼。以下两种常见情形下,可以提起诉讼:

1. 发现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对方欺诈或胁迫,并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那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2. 对方未按离婚协议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受害方可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要时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在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以及对弱势方权益的特别保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全面考察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期间的生活状况及离婚后的实际需求等因素,依法提出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夫妻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温馨提示:以上是大律师网法务对“何为诉讼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原则”问题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指导,请到大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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